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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CCF黑坑争霸赛海选赛(苏州站)赛规

2016“清华鱼膳房杯”黑坑争霸赛(CCF)海选赛(苏州站)将在8月21日震撼来袭!本次比赛申报江苏省二类赛事,参加运动员将得到相应的江苏省钓鱼大师积分。

主办单位:河南省清华钓具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苏州市钓鱼协会

媒体支持:苏州城市商报

协办单位:三目俱乐部 博鱼天下 苏州市钓鱼协会微信公众 平台

赞助单位:威海格森(国际)钓具有限公司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6年8月21日

报到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11:00--16:30

报名截止日期:7月31日

二、竞赛地点:杵山生态园

三、参赛人员及报名方式:

比赛采用“苏体通App”线上报名、线下付款,以队报名,每队3人,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可分别通过安卓应用商店或App Store搜索“苏体通”,安装下载“苏体通”App手机软件或者通过苏体通一站式服务平台(www.suzhousports.com)注册后,进入"赛事活动"报名。

四、比赛项目:

4.5米手竿混合鱼二场,每场70分钟

五、竞赛办法:

本场分站赛历时一天,参赛名额限定32个队伍,采取团队总积分计算成绩,取成绩第一的队伍晋级CCF分站赛,本次分站赛启用2个鱼池(混合鱼)。

团队分工总积分排名赛

每支队伍3名队员钓获总积分少者胜出,如总积分相同,挑选出三人中单人二场总重最高者进行对比,总重多者胜出,以此类推。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每支队伍2场总积分排名第一的队伍可直接晋级2016“清华鱼膳房杯”CCF分站赛。且第一获胜的队伍分站赛报名费由河南省清华钓具赞助。(如获得第一名的队伍不能如期参加2016“清华鱼膳房杯”快乐垂钓黑坑争霸赛(CCF)分站赛的比赛,该名额则由获得第二名的队伍替代,以此类推)。

比赛将全程统一使用河南省清华鱼膳房提供的公饵进行比赛,不得使用公饵以外的任何饵料及添加剂。

公饵如下:枣香鲤、太和鲤、聚龙鲤、蜜谷鲤、开口料、思薯鲫、轻麸、黑坑散炮、华野、绿野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录取名次前十队,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第一名:奖牌、奖金5000 元/队,CCF分站赛晋级资格。青花德国高密度系列浮漂三套(每套价值300元人民币),鱼膳房精品鱼护三个(每个价值130元人民币);

第二名:奖牌、奖金2000元/队。青花德国高密度系列浮漂三套(每套价值300元人民币),鱼膳房精品鱼护三个(每个价值130元人民币);

第三名:奖牌、奖金900 元/队。青花德国高密度系列浮漂三套(每套价值300元人民币),鱼膳房精品鱼护三个(每个价值130元人民币);

第四名—第十名:证书、奖金600 元/队。每支队伍奖励青花巴尔衫木系列浮漂三套(每套价值240元人民币)共计21套。

七、报到和离会:

1、报到方法

报到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11:00--16:30

报到地点:杵山生态园

比赛时间:2016年8月21日上午6:30运动员抽签

2、离会时间

离会日期:2016年8月21日 下午15:00

3、参赛费用:

运动员往返旅费及竞赛期间食宿自理,比赛日中午组委会提供参赛运动员比赛当天午饭人一份及饮用水。

分站赛预选赛参赛报名费人民币600元/队,报名须提供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及紧急联系人电话。

八、竞赛流程:

06:00 运动员到场

06:30—07:00 运动员抽签、赛前动员会、裁判长宣布比赛规则,裁判员引领运动员,按区和钓位号大小顺序进入池、区各钓位;裁判员检查装备及违禁饵料、发放公饵,运动员赛前准备;

07:30—12:00 比赛

13:00 公布成绩、宣布前十名名单、所有运动员退出比赛场地

13:30 颁奖

九、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比赛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其它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其它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自行购买保险,责任自负。

十、报名联系电话:13375188177(微信名:钓协赛事)

十一、其它事宜:

1、比赛期间运动员如接受媒体采访,即视为同意组委会可以免费使用其接受采访时的肖像和影视资料。

2、本规程解释权归属赛事组委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竞赛细则

本次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为准,并结合实际作如下要求:

1、第一赛段参赛运动队每名队员根据抽签结果,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比赛公饵由河南省清华钓具有限公司提供,不得使用公饵以外的任何饵料及添加剂。运动员独立完成饵料调和,不得传递。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

4、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获鱼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确认后方为有效。

6、比赛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7、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他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赃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8、手竿长度不能超过规定长度(正负<3cm),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9、所有计重以电子称锁定后数值为准,称重成绩以电子称显示重量为准,。

10、本赛事有效鱼为青、草、鲤、鳊、鲫

11、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2、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3、团体总重排名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4、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5、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1)警告。(2)罚减团体总重2KG。(3)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项)比赛成绩。(4)取消全部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5)追加处罚:情况特别恶劣的,将在快乐垂钓频道和快乐垂钓网曝光。

16、仲裁及申诉:本站比赛将设立赛事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责能。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17、注意事项:

(1)在裁判员将鱼倒回池中以前运动员必须确认成绩,可以当场提出异议并要求裁判员重新计量。运动员只能要求裁判员重新计量一次,并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一旦鱼倒回池中,事后申诉一律无效。

(2)本站比赛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由资深钓鱼裁判员现场执裁,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本站比赛《秩序册》已明文公示的比赛规则,避免因疏忽而遭受不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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