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网

搞明白什么是放生,看完这一篇,就什么都弄明白了

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讲究和谐、中庸,所以有着春发、、夏长、秋收、冬藏这种非常朴质的自然之道,而钓鱼,这项传承几千年的休闲运动也是如此;

据史料记载,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环保法,应该是周文王时期颁布的《伐崇令》了,其内容核心为,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随后周武王时期,还制定了《野禁》、《四时之禁》,从立法层面上,规定了渔网网眼的大小,一年四季所能捕获的鱼种;

再往后,随着中华的文明和经济愈来愈繁荣,秦朝时,始皇帝颁布了非常细致的《田律》,其严苛程度,比现在的立法内容有过之而无不及;

到了唐朝,《唐律》中关于自然环境、渔产资源的的有序保护及处罚标准,其内容之精细,大气彷徨之余,也有非常精细的人文之道;

中国传统文化,管人与自然的和谐,称之为“天人合一”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你从大自然拿走多少,就必然要补偿多少,拿的多了,就必然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到了现代,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有关部门每年会组织大规模放流,而不少有宗教信仰的团体,则会以宗教的名义,组织大规模的放生,一时之间,放生、放流,让人很是模糊;

放流、放生,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

放流,分为两种,第一种,叫做增殖放流,多见于政府行为,是政府部分,通过科学的人工养殖、培育的方式,将人工育苗投放到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

其目的有两个,第一个,用科学的投放,增加投放水域中渔产资源;第二个,改善水资源环境,让人工投放的鱼苗,能补充、修复受到损坏的生态环境;

第二种放流,也称之为渔获放流,这是黑拉钓法传到中国之后,引起的一种潮流,早先泛指在鱼产卵、繁殖的季节,如果不经意间钓上怀孕的渔获,为了鱼类资源的持续发展,将其放回自然水域中;

后来有钓友提倡,为了保护渔产资源,渔获放流,不局限于鱼类繁殖的季节,目前这种放流,也正在被大多数野钓爱好者所推崇;

放生,本来是中国中原地区传统的活动,孟子有云,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在春秋时期,中原诸侯国均有在特殊的日子,将鱼、鸟、兽放生,同时也会赦免囚犯;

在《列子》中,就有明确出处,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鸠於 简子 , 简子 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 简子 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

儒家强调仁、爱、孝,所有有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的典故,道家讲究天人合一,推崇道法自然,至少在南北朝之前,放生并不是一种宗教形式;

佛教为了传播,以《金光明最胜王经》为基础,制定了十二因缘法、诸佛菩萨圣号、放生功德偈、放生程序、放生仪轨等。流水长者子救鱼放尘的情节,增进了中原人士对佛教放尘思想的理解,更易于接受和传播;

到了南北朝时期,佛教对政治的影响达到高潮,认为吃荤、肉食是不慈悲的,到了公元558年,梁武帝下令,除阴历十一月、一月,其他月份一律不得用火煮食;

自此之后,佛教将虾、蟹、蛤、蚬、蛇、鱼放生到自然水域,形成了一套固有的仪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如每月的初八、十五、二十五、三十,诸佛、菩萨的寿诞,都是佛教认可的放生日;

放生需讲究科学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佛教放生仪式、放生要求,也在与日俱进,因为人口密度空膨胀,生活、生存空间也在不断缩小,所以在台湾、欧美的一些佛教人士;

已经不提倡放生仪式,而是改为举办劝诫杀生仪式,让信众不要杀生、破坏自然,国内的佛教知名圣地,在举办放生仪式时,都会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对放生的物种,有相对科学的的投放,并不会盲目的将鱼、蛇、龟等动物资源,投放到自然水域中去,而正规的佛教弟子放生,则讲究五不放:

1、不放生蚯蚓之类的小动物,因为其繁殖快,放生之后会侵占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放生如杀生;

2、不放生家禽、家畜,这一类的生物完全不能在野外生存;

3、受伤未痊愈的动物不能放生,因为不经处理,很快就会死亡,如同杀生;

4、非法购买的野生动物,不管是不是受保护动物,都是非法行为;

5、外来物种不能放生,如巴西龟、鳄龟、罗非、清道夫等;

由此可见,真正的佛教放生,也是讲究科学、讲究原则,并不拘泥于传统,非常与时俱进,在发挥积极意义的同时,极力避免消极。、恶劣的影响;

放生是有法律指导的

我国于200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必须提前15日之前,向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部门报备;

并且提供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地点,必须严格接受监督,禁止使用外来物种、转基因物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未经批准,一律视为违法行为;

违反该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处于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

虽然不想说空话,但还是得说,环境保护靠大家,不管是电鱼、网鱼,还是违规放生,我们只要动一下手指,做一个举报,哪怕渔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举报10次能出动1次;

对我们来说,也算是尽了一点微薄之力,当这个1次的次数不断累积,总有一天,不仅青山绿水能回来,鱼虾满河也真的为期不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10-59192945(工作日8:00~15:00

010-59192948(其他时间)

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电话:021-5276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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