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天不到的时间里,常熟连续发生两起电捕鱼电死捕鱼人自己事件,两名四十多岁的壮年男子先后遇难。
2016年11月6日22时许,常熟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所接报警称在开发区第二拆船厂边小河有人落水,民警前往处警,到达现场经了解是张某与死者付某在小河内电捕鱼时,付某不慎落水,被自己电死。
2016年10月13日6点多钟,在常熟东张一带务工的连云港籍男子王某就带着电瓶捕鱼工具出门电捕鱼去了,到了中午12点多没有回家吃饭,引起了王某妻子吉某的注意,到了下午3点多感觉不妙的吉某连忙找了多位朋友老乡到附近找寻王某下落,并报警。
19时左右,通达路附近发现了王某的摩托车,附近一水塘发现王某的尸体浮动在水面上,尸体旁边还有捕鱼的电瓶等物品。后经法医初步鉴定,王某系触电死亡。
经了解,王某是一名泥水匠,平时没活时就进行电捕鱼,没想这次竟然把自己也电死了。
警方提示:电捕鱼是违法行为,会对渔业资源造成极大危害,并且电捕鱼工具实际操作中有极大的危险,很容易造成触电事故。希望从事违法电捕鱼者从中吸取教训,立即停止违法电捕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