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传“鱼王”遭猎杀一事的调查情况通报》一文。通报显示,此前“猎杀鱼王事件”中的花鳗鲡非野生,猎杀者并未违反相关规定,并已被批评教育。
11月21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一名男子在南宁市武鸣区凌晚湖(即灵婉湖)猎杀当地“鱼王”。该网友发布的微博图片中,一男子身着迷彩潜水服,举起的鱼枪穿透花鳗鲡头部,引发热议。
随后相关媒体证实,该名身着迷彩潜水服的男子并非“鱼王猎杀者”,只是出于好奇拿这条被猎杀的花鳗鲡拍照。而据武鸣县委宣传部发布的通报表明,“猎杀者”另有其人。
“猎杀花鳗鲡的当事人邓某某(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接受调查时承认,2016年11月20日下午1点左右,他们一行6人到达凌晚湖,随后便潜水捕鱼和拍照,下午5点左右邓某某用猎渔叉捕到一条花鳗鲡。”
记者联系到武鸣区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他表示邓先生当时积极配合调查,但捕杀时邓先生并不知道此鱼种类。
据了解,花鳗鲡俗称“鳝王”,身体粗壮,腹鳍以前的躯体呈圆筒,后部稍侧扁,总体看来身体延长呈棒状。野生花鳗鲡属濒危物种,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之前当地并没有出现过鳗鲡鱼,但自从凌晚湖边建了水产养殖场后,附近的村民经常捞到从养殖场逃出来的大大小小的鳗鲡鱼,所以村民已经见怪不怪。
据通报显示,“凌晚湖边有两家水产养殖场,距凌晚湖约200米,有一条渠道与凌晚湖相连。其中的正源特种水产养殖场持有特种水产养殖许可证,从2013年就开始养殖花鳗鲡和欧鳗两个品种。养殖场负责人张某反映,养殖场内的花鳗鲡作为一种逆流逃逸能力极强的鱼类,在养殖过程时有随雨水、进排水口逃出养殖池进入凌晚湖。”
“这条被捕杀的鳗鲡虽然看起来很大,但我们经过比对,大约4斤重。根本算不上是这里的‘鱼王’,养殖场里面10多斤的鱼都有。”该名工作人员认为“鱼王”之类的称呼都是网络上难以证实的言论。
“猎杀鱼王事件”发生后,调查组请到相关的专家对湖所在内陆水系分布区域、周边环境和养殖场所养殖花鳗鲡等情况分析,专家认为在凌晚湖猎杀的花鳗鲡不是野生花鳗鲡。
通报还显示:“综合现场调查情况及专家分析意见,调查组认定在凌晚湖被猎杀的花鳗鲡不是野生花鳗鲡,邓某某的行为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城区渔政部门对邓某某随意猎杀鱼类的不妥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当然,猎杀野生花鳗鲡是需要担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但是证明了这条鱼非野生并还了自己的清白,邓先生也不希望再被打扰。”前述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