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男子胡某和林某一起到乡下钓鱼,但并无收获。于是两人商量购买了16瓶农药毒鱼。最终二人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拘留。
事情经过:
据高坪区公安分局阙家派出所民警介绍,12月7日8时许,值班民警在巡逻时,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辖区投毒打鱼。于是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沿岸查找,最终在辖区阙家河吊桥附近发现有人划着皮划艇捡鱼。
随后,民警依法将皮划艇上的两名年轻男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据违法行为人胡某和林某交代,12月6日下午,他们在某堰塘钓鱼无获后,便商量投药毒鱼,并于当日在一农作物药店内购买16瓶甲氰菊酯,并将所购买的甲氰菊酯倒进阙家河内毒鱼。12月7日8时许,两人到阙家河用皮划艇到河内捡鱼,当场被民警挡获,两人对投毒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林某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关于毒鱼的危害:
用药物毒鱼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污染水域环境的捕捞方式,其对鱼类资源、生物饵料、水域生态环境的危害性非常大,综合起来主要有四种。
一是直接杀灭水体中的大小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二是在溪河中,常见水草多年难以恢复或毒鱼区水草产生糜烂,影响环境破坏生态系统;三是常用的各种毒药使水域受到污染,污染物沾染、沉积在水生植物和底泥上,使水体受到二次污染;四是毒药不仅会大量残留于被毒死鱼的体内,还会使受污染水体的水生动植物富集毒物,直接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网友评论:
作为一个钓鱼人,本应该对毒鱼、电鱼、绝户网网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做出强烈抵制,但时下仍有部分钓鱼人或因钓鱼无收获,报复鱼塘主等原因做出一系列违法行为。这种伤害他人、破坏环境的行为应该加大惩罚力度,方能遏制住一些为蝇头小利而疯狂的人。同时,还要说一句,钓鱼人应当以“渔”为乐,而不应以“鱼”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