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长江流域进入禁渔期(禁渔期:3月1日至6月30日),5日两名偷入长江用电打鱼者被水上警方捉住刑拘,其中一人竟是不懂法的大三学生。
5日下午4时许,在长江(武汉段)东荆河水域,距离长江交汇口不到2公里处,两名男子正穿着胶鞋在河里用电极杆电鱼,一边电,一边用网子捞。被巡查到此的市水上公安分局王家巷派出所民警抓了个正着。记者从民警提供的现场抓获视频中看到,一听到警察过来的声音,两名男子提起电鱼设备拔腿就跑。民警上前追赶,两人回头看警察追来,扔掉手中的电极杆、捞网,接着在河滩上往前跑。追约200米左右,民警追上并将两人抓获,当场查获其所用电瓶、逆变器、电极杆、捞网等电打鱼设备,以及水桶里刚电打捕捞上来的6条手臂大小的江鱼。
经查,30岁的杨某某和20岁的杨某是堂兄弟。杨某是一名大三在读学生,声称起初不知道电打鱼违法,在河边看到渔政部门竖的“电打鱼违法”的标牌,并没意识到其严重性。
二人因禁渔期内使用电鱼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犯罪,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这是我市今年禁渔期内破获的首起电打鱼案。
今年,武汉长江汉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范围不仅有长江、汉江,还包括通江支流。该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凡违反者,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
据王家巷派出所副所长陈波介绍, 电鱼属于行为犯,不论捕捞的渔获多少,只要电鱼就违法。电鱼是指使用电能结合网具捕捞的一种打鱼方法,其通过导体在水中瞬间释放电量,将水域中的鱼类等水生物击晕、击伤甚至击死。电鱼造成许多水生野生珍稀鱼种数量不断减少,被电击的鱼即便逃脱捕捞活下来,小鱼会生长缓慢,大鱼则丧失繁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