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正当大家都准备回家团圆的时候,来自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的林某夫妇却往当地一水库里投药,致使养殖户黄某所养的鱼大量死亡。2月3日,林某夫妇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龙文警方刑拘。
水库中大量鱼被毒死 损失或达上百万
1月26日上午10点多,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蓝田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位养殖户黄某报警称,养在水库里的鱼可能遭投毒致大量死亡。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当时水面已漂浮不少死鱼。
据蓝田派出所副所长林华周介绍,当时龙文分局、派出所立即组织刑警、法医、勘察技术人员等到现场,对事发地及水库周围进行勘察,找到可疑塑料袋,最终确认水库里的鱼是被药物毒死。刑警技术人员带回盛毒物的器械进行化验。
第二天早上,民警多次到水库周围进行详细勘察,并对监控录像等进行大量细致调查,春节假期时,还拿着残留的药物走访各个农药店,进一步辨别确认,最终认定该药物是硫丹。
据介绍,黄某在水库中养殖鱼半年多,有鲢鱼、鲫鱼、罗非鱼、草鱼等,几近收获。此次遭投农药致死的鱼重约30万斤,经济损失可能达上百万元。
夫妻凌晨作案投药 已被警方刑拘
犯罪嫌疑人林某今年60岁,他对投毒破坏生产经营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26日凌晨3时许,他和51岁的妻子陈某骑摩托车到龙文区石室岩山下,徒步到距离水库约50米的地方,将装在塑料袋里的农药仍到水库里,造成鱼大量死亡。
林华周副所长介绍,该水库原来是林家承包经营,后来蓝田镇政府收回,并进行招投标,承包给黄某。早先,林某在水库周围种植了榕树、竹子,设猪圈养猪。2016年5月,由于该处不能饲养生猪,猪圈被推倒,再加上养殖需要,水位上涨,影响到榕树和竹子,林某因此产生报复心理。林某也企图通过破坏黄某的正常生产经营,再次接手承包水库的生产经营。
在作案过程中,林某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因手上沾了药物,作案后让妻子陈某载他回去。陈某因害怕被发现,故意躲摄像头,在水库周围绕了很久。
经多方排查,2月2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2月3日,林某夫妇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刑拘。
据悉,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